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20〕5号)、《东山县海洋与渔业局东山县财政局关于印发〈东山县创建省级海洋产业发展示范县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海渔〔2021〕69号)等文件的要求,县海洋与渔业局、县财政局组织专家组开展项目现场实地考察和答辩评审会,依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和我县实际情况,拟同意东山县天元水产食品有限公司等1个渔业企业单位、10个行政事业单位,1个村级组织单位作为创建省级海洋产业发展示范县项目拟补助对象,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22年12月19日至2022年12月23日),公示期内若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于2022年12月23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县海洋与渔业局反映,并说明异议具体内容和理由,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中有错误者,请及时与县海洋与渔业局联系,联系电话:陈榕志18450104151附件:1.东山县省级海洋产业发展示范县项目(第三批)拟立项名单2.东山县创建省级海洋产业发展示范县项目(第三批)立项评审专家组意见东山县海洋与渔业局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