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沈阳市人才新政3.0的落实工作,按照《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沈阳市高精尖优才选拔奖励实施细则>等6个实施细则的通知》(沈人社发〔2021〕35号)人才政策文件,鼓励和支持沈阳市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博士后工作,引导更多的优秀博士后向沈阳聚集,现将博士后培养工程资助人员公示如下:序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1孟庆勋男220*****1834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2吕云卓男211*****1875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上述人员公示时间为2022年2月22日—2月24日(公示期3个工作日),对上述人员如有异议,请于2月24日下班前向皇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书面材料需签署真实姓名,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24—86264370沈阳市皇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