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各处室、单位:为更加全面深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部署,根据《中共扬州市委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扬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任务清单>的通知》(扬发〔2022〕2号)文件要求,现将市人社局《<2022年扬州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目标任务>分解表》及《省明确各市认领和扬州市认领的国务院营商环境创新试点项目》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2月21日《2022年扬州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任务清单》分工表.xlsx省明确各市认领和扬州市认领的国务院营商环境创新试点项目(人社局1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