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财文〔2022〕119号各区(市)财政局: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社会治理专项资金(公共法律服务)的通知》(粤财政法〔2022〕120号)精神,现将2023年社会治理专项资金(公共法律服务)提前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金额和列支科目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区(市)财政部门应将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全额编入本级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此项资金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二、此项资金专项用于补助欠发达地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市县级司法局开展普法宣传业务工作、县级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和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等相关支出,请各地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请各区(市)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要组织本级主管部门制定项目明细绩效目标,于30日内报送市财政部门和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备案,附件:1.2023年法律援助案件补贴经费安排表2.绩效目标表肇庆市财政局2022年12月14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附件:1.附件:1.2023年法律援助案件补贴经费安排表.doc2.附件:2.绩效目标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