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樟木头镇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樟府【2018】1号)规定,我局牵头组织财政分局、投资促进中心、统计办等部门,并征求税务、人社和医保、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住建、应急管理、审计等部门的意见,完成2021年度樟木头镇支持企业发展项目的申报和审核工作,计划对广东罗曼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资助(详见附件),现对资助计划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镇经济发展局提出,并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方式,提供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1日至12月23日受理单位:东莞市樟木头镇经济发展局地址:东莞市樟木头镇银河北路1号行政办事中心四楼电话:0769-877838890769-82337799附件:1.附件:2021年樟木头镇支持企业发展专项的资助计划.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