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新经济和科技局起草了《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对上年度研发投入超过100万元(含)的企业按照如下标准给予奖励:年营业收入小于2亿元的,单个企业年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认定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的建设经费补贴,给予企业或机构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资助,在项目落地当年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落地奖励,企业首次认定为四川省瞪羚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对首次认定为四川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单家投资机构每年累计奖励不超过50万元,单家投资机构每年累计奖励不超过100万元,对首次获得100万元及以上股权投资机构投资的企业,企业累计获得股权融资奖励不超过200万元,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3万元、2万元、1万元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