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任务(一)鼓励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1.支持培育专利密集型企业,按专利创造第一、二、三档次分别给予12万元、8万元和5万元资助,(3)专利实施:企业年销售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实施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计划项目,对当年新增高价值发明专利10件以上的,对新认定的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每家奖励5万,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助10万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8万元和5万元,新获省级知识产权奖(专利类、商标类)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3万元,每家高校、科研机构每年最高奖励5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每家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8万元,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家、50万元/家奖励,每件给予一次性资助10万元,每家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每家给予一次性补助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