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财政局、直管县财政局、雄安新区改发局:为提高预算完整性,根据《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2〕131号),现提前下达你市、县(市、区)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资金(项目代码:10000019Z195110010005)预算指标万元,用于实施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需支出,上述经费收入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004公共卫生”,本项资金为直达资金,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请你市、县(市、区)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0〕409号)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附件:中央提前下达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市县分配表河北省财政厅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