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有关单位:《运城市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新发展的若干激励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2月15日(此件公开发布)运城市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新发展的若干激励措施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山西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有效提升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一、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一)激励高价值专利创造,对年度获得专利授权量100件以上、发明专利授权量50件以上或高价值专利授权量10件以上的单位给予20万元资金奖励,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二、促进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四)支持专利成果转化运用,最高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对以构筑和运营高价值专利组合、推动知识产权与标准融合发展、运用专利导航等多种方式,三、强化知识产权高标准保护(八)支持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申请注册国际化布局,鼓励企业在境外布局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每家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对新认定“运城品牌计划”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