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各类银行(含农村信用社)发放的用于花卉苗木种植及设施设备购置、林下种植、森林资源培育的贷款进行利息补助(不含林产加工类项目),申报贴息的2022年度贷款起始时间区域为:2021年01月-12月,申报贴息的项目单位应提供下列相关材料:①花卉苗木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申请报告和申请表,⑤有效期内的龙头企业或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认定的骨干苗圃(基地)单位认定文件,⑦种植面积证明、贷款区域的平面图⑧借款合同、借款凭证、银行结息单复印件、利息汇总表、企业信用报告;⑨材料真实性法人承诺书,⑩龙海市林业局、财政局共同出具的贷款项目实施报告,申报贴息的农户个人应提供下列相关材料:①花卉苗木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申请报告和申请表,③借款合同、借据、银行扣息凭证、银行结息单等贷款证明材料,⑦基层林业部门出具的贷款资金用途证明,提供的相关材料一定要清晰明了,项目单位还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出具项目实施进展及贷款资金支出情况报告,需提供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营造林验收证明,根据要求需把相关材料装订成册上报验收,还需提供审计报告、还款凭证以及利息单,申报材料截止时间:2022年0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