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企业培大育强“211”五年行动计划》(扬开工发〔2021〕67号)、《关于印发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的通知》(扬开工发〔2021〕69号)、《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关于印发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企业培大育强“211”五年行动计划>和<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经企业申报、职能部门认定审核、票据核验、第三方审计等程序,由区工信局审定,现将2021年度扬州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拟安排项目公示如下(见附件),附件:2020年度中小企业高质量和2020年度、2021年度培大育强211行动计划公示名单.xls公示期:2022年2月21日-2月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区纪工委、区工信局联系,区纪工委监督举报电话:82222773区工信局举报及业务咨询电话:82982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