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关于推动文旅消费提质扩容促进文旅市场加快全面复苏的若干政策措施》(苏文旅发〔2022〕2号)要求,我厅将对优质旅游基金项目给予利息补贴,现将2022年江苏省旅游产业发展基金(以下简称“基金”)项目贴息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申报对象为2021年内及2021年末基金在贷项目,(三)申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江苏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二、支持对象支持符合本通知要求的已付息旅游产业发展基金项目,三、贴息标准(一)贴息期限:申报项目在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10日期间实际支付的基金利息,四、申报程序各项目申报主体向所在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申报,正式行文上报省文化和旅游厅,(二)申报单位须提供如下申报材料,1.《2022年江苏省旅游产业发展基金项息申报书》(附件1)《江苏省旅游产业发展基金项目效益情况统计表》(附件2),按照《2022年江苏省旅游产业发展基金项目贴息申报书》《江苏省旅游产业发展基金项目效益情况统计表》、付息凭证复印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承诺函顺序装订成册,各地行文和《2022年江苏省旅游产业发展基金项目贴息申报汇总表》(附件4)单独装订,于2022年3月10日前统一报送至省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四)申报单位提供的文件和证明材料,联系人:产业发展处苗民电话:025-83421672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龙蟠里9号邮箱:624194288@qq.com附件:1.2022年江苏省旅游产业发展基金项目贴息申报书2.江苏省旅游产业发展基金项目效益情况统计表3.承诺函4.2022年江苏省旅游产业发展基金项目贴息申报汇总表通知附件下载.doc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