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全省交通运输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吉政函〔2022〕10号各市(州)人民政府,对各市(州)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政府2021年度交通运输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履行情况进行了考核,全省各级政府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交通运输的系列指示精神,全力加快高质量交通强省建设,较好地完成了交通运输重点工作任务,(一)交通重大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全年完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74亿元,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完成投资40.4亿元,通化市、白城市、长春市双阳区、双辽市、通化县、辉南县、扶余市、通榆县被评为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市、示范县,通化县、磐石市、长春市双阳区、镇赉县、乾安县被评为全国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深入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一些地区在落实交通运输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中还存在需要解决的问题,一是部分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推进不力,长春市、松原市、龙井市未能完成干线公路年度建设任务,全力加快以交通运输重大项目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