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鲁政发〔2022〕16号各市人民政府,各高等院校: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实施科教兴鲁战略、人才强省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对为我省科学技术进步、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人员和组织给予奖励,根据《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规定,经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审定和省科技厅审核,授予中国海洋大学包振民、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姜滨省科学技术最高奖,授予“太平洋西边界流”成果省自然科学奖一等奖,“过程监测感知驱动的复杂产品装配维修可视化诱导技术及应用”等11项成果省技术发明奖二等奖,授予“氯化氢催化氧化制氯成套技术及其产业化”成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12μm小像元、高性能红外焦平面芯片及器件关键技术与应用”等36项成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空间站机械臂高可靠伺服系统”等105项成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着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山东省人民政府2022年12月13日(此件公开发布)抄送:省委各部门,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12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