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烟台市文化和旅游领域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烟文旅〔2022〕90号各区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加强我市文化和旅游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市文化和旅游局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研究制定了《烟台市文化和旅游领域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措施》,根据全省文化和旅游领域人才队伍建设的部署要求,现就加强我市文化和旅游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制定若干措施如下,积极参与全国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资助、全国金牌导游培养、山东名家工作室建设、山东省文旅融合精英人才计划、泰山学者、齐鲁文化人才、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等人才工程项目,5年内培养或引进10名左右在文化创意和精品旅游产业方面的创新创业、经营管理和技能领军产业人才,6.实施文化和旅游中青年人才培养,加强文化和旅游领域高层次人才后备队伍建设,深化烟台市文化旅游产业校企(人才)合作联盟作用,邀请国内外文化旅游领域的产业领军人才、行业治理精英、技术技能传承人、学术研究骨干和文旅教育等专家,促进全市文化和旅游领域人才素质提升和人才队伍建设,丰富我市文化和旅游领域人才培养体系,落实《关于做好文物博物领域和艺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构建多元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的文化旅游产业人才建设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