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19﹞1号),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人社函﹝2021﹞145号)文件精神,“用人单位(小微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招用毕业年度和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足额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单位为招用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各类社会保险补贴均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补贴的社会保险基数原则上不超过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经小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用人单位(小微企业)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2022年第二批用人单位(小微企业)招用劳动者社会保险补贴共有7家企业符合补贴条件,招用符合条件人员11名,补贴金额55551.13元,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联系电话:0351-7117411附件:1.2022年用人单位(小微企业)招用劳动者社会保险补贴汇总表(第二批).xls2.2022年用人单位(小微企业)招用劳动者社会保险补贴明细表(第二批).xls太原市小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