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康市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安人社办发〔2019〕145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度市级创业就业载体、就业见习示范基地推荐认定工作的通知》(安人社函〔2022〕380号)文件精神,经单位(企业)自主申报、县(市、区)人社部门初审推荐、市级核查等环节,拟认定安康市红星美凯龙创业孵化基地等4家单位为安康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拟认定汉阴县中小企业产业园等4家单位为安康市返乡创业示范园区,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20日监督部门: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投诉电话:0915—3212236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