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单位:根据《湛江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管理办法》(湛科〔2019〕94号)的有关规定,经众创空间管理机构申报、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和现场考核等程序,认定湛江廉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众创空间、湛江市银聚众创空间等两家众创空间为市级众创空间,现将名单发给你们,请加强对市级众创空间的引导、扶持和管理,进一步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和建设水平,营造我市创新驱动发展的良好环境,附件:湛江市2022年度市级众创空间名单.xls湛江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12月13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