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财会〔2022〕8号省直有关单位,现就我省2022年度高(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一)符合申报条件和相关政策规定,并提供2022年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会计专业系列),(二)申报人登录“广东省会计人员高级职称评审管理系统”(http://www.gdkjps.net,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会计职称评审系统”注册单位账号[系统原注册单位账号均调整为待审核状态,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和《()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上加具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将《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上传会计职称评审系统,省直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审核后直接报送省高评委会办公室,(五)省高评委会办公室审核(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17:30)省高评委会办公室对省直主管部门、各市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六)申报人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17:30)申报人应在省高评委会办公室审核受理后进行网上缴费,省高评委会办公室不接受地市所属申报人及其所在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省直单位所属申报人应于2023年3月17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直接快递至省高评委会办公室,省直单位评审通过人员的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到省高评委办公室领取,评审通过人员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职称证书,附件:1.广东省会计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2.高(正高)级会计师职称申报材料填报指南3.会计职称评审申报材料受理单位一览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11月28日原文网址:http://czt.gd.gov.cn/tpxw/content/post_40609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