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方案》(博农函〔2020〕31号)和《关于2022年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博农函〔2022〕207号)精神,我局组织开展2022年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由企业申报,经贷款银行审核、我局复核和组织专家审核、评审,核实各家企业符合贷款贴息的有效贷款利息,并按各企业有效贷款利息额占全部企业有效贷款利息总额的比重为系数计算分配贴息金额,即:某企业的贴息金额=企业符合贴息的有效贷款利息÷全部企业有效贷款利息总额×县财政贴息资金总额(单家企业贴息总额不超过20万元),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现将26家申报企业的贷款金额、有效贷款利息额和贴息资金分配结果(附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12月13日起至12月19日止,如对公示内容有任何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博罗县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局反映,(联系人:刘伟忠,联系电话:6296705)博罗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12月13日附件:博罗县2022年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评审分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