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温州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根据《关于开展第二批温州市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特色文旅消费示范点申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经创建单位申报、所在县(市、区)文化广电旅游部门审核、市文化广电旅游部门评审,拟认定鹿城区印象城MEGA等11家温州市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鹿城区瓯器文创礼品等45家温州市特色文旅消费示范点(详见附件),按照评定程序,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15日),如果您对以上温州市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集聚区、特色文旅消费示范点的管理和服务有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反映,联系电话:0577-88967195,传真:0577-88967195,地址:温州市行政管理中心19楼,邮编:325009附件:1.第二批温州市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公示名单.docx2.第二批温州市特色文旅消费示范点公示名单.docx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