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省财政厅《浙江省财政支出政策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有关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依法依规公开的要求,现将2021年度省中小企业发展(竞争力提升工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公告如下:一、评价工作情况2021年度省财政厅共计下达浙江省中小企业发展(竞争力提升工程)专项资金50000万元,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于2022年5月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省中小企业发展(竞争力提升工程)专项资金(政策)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浙经信财审〔2022〕109号),二、评价工作结果(一)总体情况根据《浙江省财政支出政策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浙财监督〔2020〕14号),本次绩效评价在各市、县(市、区)自评材料和实地抽评情况的基础上,本次绩效评价得分为25.2分(满分30分,评价组根据《浙江省中小企业发展(竞争力提升工程)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对获得2021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66个市、县(市、区)从资金管理、项目管理和绩效管理三个方面进行了评价,(二)取得成效2021年省中小企业发展(竞争力提升工程)专项资金聚焦小微企业园提升发展、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培育发展、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融资服务,一是小微企业园高标准建设稳步推进,(三)存在问题一是小微企业园提升发展第三批试点建设进度和部分目标完成不及预期,2021年度获得小微企业园提升发展财政专项激励的第三批试点县(市、区),部分县(市、区)小微企业园建设年度实施进度明显滞后,三是专项资金绩效管理需进一步强化,部分地区未能完成2021年度分市县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