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精准核算我市石化行业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泄漏挥发性有机物实际排放情况,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浙环发〔2021〕10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开展石化行业VOCs排放系数本地化研究,起草制定了《舟山市石化行业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泄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计算暂行方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方法》),为充分征求社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现对《暂行办法》进行公示,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2年12月16日前反馈至舟山市生态环境局(通信地址:新城海天大道681号,邮编:316021,联系电话(传真)0580-2263871),舟山市石化行业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泄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计算暂行方法.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