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浙江省水利厅等七部门关于开展节水标杆引领行动的通知》(浙水资〔2020〕15号)要求,经自主申报、市县推荐、省级核定、现场核查、专家评审、部门遴选,拟定43个酒店为浙江省2022年度节水标杆单位(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6日,单位或者个人如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实名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监督电话:0571-85215963(厅直属机关纪委)、0571-85211730(厅市场管理处)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曙光路53号,附件:浙江省2022年度节水标杆单位名单(节水标杆酒店).docx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