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各企业申报及各县(市、区)充电基础设施主管部门审核,结合国家、省下达我市资金的使用要求,我局制定了汕尾市2021年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2022年省级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资金分配方案,资金用于2021年度建成公共充电桩的补贴,现将补贴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自2022年12月12日2022至12月14日(3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发展和改革局反映,并提供真实的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并加盖公章),联系电话:0660-3383602,传真:0660-3372364,邮箱:swfgjgjk88@163.com地址:汕尾市城区康平路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附件:汕尾市2021年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2022年省级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资金分配方案表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12月9日关联稿件:相关附件:汕尾市2021年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2022年省级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资金分配方案表.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