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财〔2021〕151号)和《丹东市农业农村局丹东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丹东市2021年农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丹农发〔2021〕492号)要求,经过联合体牵头企业自主申报,相关县(市)区农业、财政部门评审筛选,经同级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在同级政府网站公示无异议后,东港市、凤城市、宽甸县合计申报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贷款贴息项目7个(详见附表),市农业农村局根据验收报告,将2021年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项目贷款贴息情况在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上公示无异议,现将验收结果公布如下:2021年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项目贷款贴息共计4619571.106元(详见附表),其中东港市355301.25元,凤城市3119840元,宽甸县1144429.856元,各相关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要按照程序加快兑付贴息资金,农业农村局要及时总结和宣传产业化联合体创建的典型经验和成功模式,并引导有能力的龙头企业创建产业化联合体,附件:丹东市2021年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项目贷款贴息情况汇总表丹市农业农村局丹东市财政局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