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2022年工业工程初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一)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工业工程(机械、冶金、电子、化工、轻工、纺织)专业技术工作、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二、申报资格条件申报评审人员的资格条件根据《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96号)(见附件7)和《江苏省工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共6个专业)(见附件8)要求执行,三、申报材料要求(一)申报评审人员提供:1.《高邮市工业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2.《高邮市工业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A3纸)》(见附件4)一份,近一年内个人在工作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原件(其中最近的缴纳单位必须为申报单位,8.获奖证书(个人获奖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及有关证明材料,各有关部门(单位)须审查各类证件、证书、论文等申报材料的原件,同时做好公示工作(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个人简历、工作业绩、科研成果等材料,申报专业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四、材料装订要求各类证明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认证材料、资格证书、聘书、继续教育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及单位推荐意见),技术工作总结、论文、论著、获奖证书(个人获奖证书)、成果鉴定书、业绩等佐证材料,报送材料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1日,附件:2022年工业工程初级评审材料.zip注意事项:附件1-4由申报人根据所从事专业自行选择“机械”、“冶金”、“电子”、“化工”、轻工”、纺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