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金山区科技创新奖励的申报、推荐、评选、授奖及监管等各项活动的全过程,第四条金山区科技创新奖励是金山区人民政府授予单位或个人的荣誉,第二章申报条件和推荐标准第五条金山区科技创新奖励评选每两年开展一次,第六条参加金山区科技创新成果奖评选的单位必须合法取得申报成果的专利权属,参加金山区科技创新人才奖评选的个人必须近两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第九条申报推荐金山区科技创新成果奖,需同时提供所有共同所有人同意申报金山区科技创新成果奖的证明原件,第十条申报推荐金山区科技创新人才奖,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金山区科技创新人才奖申报表,需同时提供所有共同所有人同意申报金山区科技创新人才奖的证明材料,第十二条金山区科技创新奖励评选接受组织推荐和社会自荐,第十四条参加金山区科技创新奖励评选的任何单位或个人,第十六条金山区科技创新奖励评选实行回避制度,专业评选组主要职责是:1.负责本专业范围内推荐的金山区科技创新奖励评选工作,第四章授奖第二十一条金山区人民政府对获奖单位的团队和个人授予获奖证书和资金奖励:(一)金山区科技创新成果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