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园区农业农村局(农业服务中心)、财政局,现就做好2022年第三批省级资金现代农业发展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支持方向按照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统筹整合的要求,我市2022年第三批省级资金现代农业发展资金除约束性任务外,二、申报要求1、原则上在2022年及以前上报的农业项目库项目中筛选推荐,有在手财政支农项目未完成验收的单位可以先行申报,3、同一申报主体不得同时申报现代农业发展项目中不同类型项目,三、申报程序1、各乡镇、园区要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须由所在乡镇(园区)农业农村局(农业服务中心)对照项目申报要求认真审核,确认符合条件后由乡镇(园区)农业农村局(农业服务中心)、财政局盖章,分条线于12月20日前将申报表(附件1)和项目实施方案(附件3)一式两份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职能科站,相关职能科站于12月23日前将初审后的项目申报材料各一份及汇总表(附件5)报至农业农村局项目办,由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办组织相关专家成立项目验收组对项目进行验收,在规定建设期内未及时申请验收、项目未实施或未及时提出延后验收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各乡镇园区、农业农村局职能科站要建立项目执行定期督导机制,附件1:2022年度省以上现代农业发展项目申报表.doc附件2:2022年省以上现代农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doc附件3:2022年省以上农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doc附件4: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doc附件5:2022年省以上现代农业发展项目立项汇总表.doc高邮市农业农村局高邮市财政局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