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2022〕23号)规定,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对市本级符合稳岗返还发放条件的企业(第九批)及补贴金额进行了审核,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2022年12月12日—12月16日)以电话、来访等方式向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反映或举报,联系电话:0812-3345404地址: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劳动大厦709室)序号单位名称补贴金额(元)1四川川煤华荣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全民)1682800.102四川省冶勘陆零壹地质工程建设有限公司32544.64合计1715344.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