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续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核准改革试点,为进一步明确改革试点期间重点工作任务和措施,一、工作目标通过组织实施我省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不断完善我省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工作体系,二、重点任务(一)完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工作体系,依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要求和我省制定的工作程序、业务规范,严格监督和查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人未按管理规范或相关使用管理规则组织生产的违规违法行为,合法使用人因2年内未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上使用专用标志或因未按相应标准、管理规范、相关使用管理规范组织生产而被列入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异常名录,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工作程序和业务规范,(二)组织实施阶段(改革试点期三年),依据我省制定完善的专用标志审核工作程序、业务规范,开展全省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试点改革业务培训,强化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保护监管、相关信息公开、标准化体系建立等基础工作,基本完成第二批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各项工作任务,各产地局要高度重视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