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规范和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的实施,持续推动我县乡村全面振兴,制定我县2023年县级财政衔接推动资金项目计划,一、资金安排使用原则衔接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循科学精准、规范高效、权责匹配、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衔接资金惠及脱贫户、监测户和乡村振兴示范村、重点村,二、财政衔接推进资金支出范围根据中央、省、市、县财政衔接推进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支出范围,(六)其他符合财政衔接推进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范围的项目,三、切实加强乡村振兴项目和资金管理(一)切实明确职责,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财政衔接资金的政策指导、资金分配,各镇(街道)、村(社区)具体负落实精准乡村振兴项目的申报、初审、上报及乡村振兴项目的具体实施,县直行业乡村振兴部门单位负责行业乡村振兴项目和资金管理的政策制定和宣传、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各镇(街道)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脱贫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管理操作指南》(湘财农〔2022〕14号)的要求,落实镇(街道)、项目村全面公示公告制度,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审计局等部门将定期组织对下达的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和乡村振兴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附件1:茶陵县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计划汇总表附件2:茶陵县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计划表中共茶陵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