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度省级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专项资金的通知有关市(含定州、辛集市)、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雄安新区改发局:为支持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现提前下达2023年度省级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专项资金,收入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22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3水利”,一、请按照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此次下达的额度,提前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和前期准备工作,二、根据省财政厅等11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冀财农〔2021〕53号)要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资金不纳入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资金范围,三、要加强资金监管和预算执行管理,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组织开展好监督检查,并接受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附件: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专项资金分配表河北省财政厅2022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