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2022年沪滇劳务协作资金281万实施方案>的通知》(泸人社发〔2022〕99号)、《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对口帮扶怒江劳务协作专项资金使用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怒人社通〔2022〕176号)的相关要求,对本地用人单位吸纳扶持对象就业的,给予稳定就业补贴,经县级(含)以上人社部门认定对吸纳扶持对象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用人单位,给予一次性岗位补贴,补贴标准: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12个月以下的,按照每人600元标准给予补贴,稳定就业12个月(含)以上的,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给予补贴,怒江洁裕有限责任公司符合用人单位吸纳劳动力稳定就业补贴13人,补贴资金15900.00元(壹万伍仟玖佰元整),现将给予公示,一、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0日—12月16日,公示期7天,联系电话:3623383(就业局)3630449(办公室)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