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市场监管局决定推进建立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制度,技术调查官以兼职形式参与案件相关工作,五、工作方式(一)工作派遣1.市市场监管局可以指派一名或多名技术调查官参与办理以市市场监管局名义作出的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2.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在办理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时,可以向市市场监管局申请选派技术调查官参与案件办理工作,市市场监管局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指派相应的技术调查官,(二)工作要求1.技术调查官参与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的,2.技术调查官应当在案件合议前就案件所涉技术问题提出技术意见,六、队伍管理(一)技术调查官对于参与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中知悉的案件信息,(二)技术调查官违反与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市市场监管局认为技术调查官存在不适合担任的情形,当事人自收到告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有权对技术调查官提出回避申请,回避理由在技术调查官参与案件后知道的,当事人可以在知道后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回避申请,七、其他事项请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及有关单位将《汕尾市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申请表》、《推荐人员汇总表》及相关证明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