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质院发〔2022〕43号各有关单位:为落实天津市标准化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行动计划》(津标委办发〔2021〕1号)要求,扎实开展企业标准“领跑者”工作,按照《天津市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工作方案(试行)》,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作为日用化学品产品领域果蔬餐具洗涤剂类产品的评估机构,现经初审合格的11项企标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6日,经沟通确认后将不参加评估,联系人:佟丽丽,扎实开展企业标准“领跑者”工作,按照《天津市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工作方案(试行)》,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作为日用化学品产品领域果蔬餐具洗涤剂类产品的评估机构,现经初审合格的11项企标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6日,经沟通确认后将不参加评估,联系人:佟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