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印发《顺德区农副产品价格调控项目扶持资金管理办法(2022年版)》给你们,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12月2日顺德区农副产品价格调控项目扶持资金管理办法(2022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农副产品价格调控项目管理,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副产品价格调控项目,对自愿参与政府农副产品价格调控的农副产品生产、流通、销售环节的项目单位进行扶持建设的项目,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经区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有关程序和规定予以认定平价商店资格且继续经营的,第九条平价商店项目扶持资金为价格调控服务费补助,区价格主管部门应按其此前实际承担的建设或调控任务合理确定补助资金,第四章申报程序第十一条区价格主管部门根据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发布扶持项目申报指南,第十二条申请人根据申报指南向区价格主管部门申请资金扶持,由区价格主管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公布确定扶持的项目单位名单、申报项目及具体扶持资金数额,第五章资金管理第十六条区价格主管部门确定扶持资金具体数额,第十七条扶持项目专项资金由区价格主管部门在每年年初预算进行申报,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二十条区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扶持项目的组织申报、资金使用核查和绩效自评等工作,第二十二条区价格主管部门应建立扶持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台账,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三条申请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获准使用农副产品价格调控项目扶持资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