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拟申请省政府部分修改《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商品有机肥生产与应用的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集中处置试行办法的通知》,现将上述文件拟修改内容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12月20日前将书面修改意见及联系方式邮寄至省农业农村厅法规处(地址:杭州市凤起东路29号,邮编310020,联系人:丁汉正,联系电话:0571-86757581),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zjnyncfg@163.com,浙江省农业农村厅2022年12月9日部分内容修改详细情况.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