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以“大走访、走帮服”活动为抓手聚焦创业就业促进富民增收的若干意见(试行)》(海委发〔2017〕13号)、《海安市超龄人员从业伤害保险补助办法(修订稿)》(海人社〔2020〕160号)等文件精神,对招用超龄人员并缴纳从业伤害保险的企业,给予行业缴费标准限额内实缴保费50%的补助,今年我局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企业申报补助资料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通过的390家企业补贴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海安市劳动就业管理处反映,联系电话:88921555,附件:(12.07)2021年海安市超龄人员从业伤害保险补助一览表.xlsx海安市劳动就业管理处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