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和《关于开展广东省“南粤家政”省级培训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办〔2022〕27号,现开展广东省“南粤家政”省级培训示范基地推荐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认定本次广东省“南粤家政”省级培训示范基地我市推荐符合条件的单位不超过3家,二、申报条件申报广东省“南粤家政”省级培训示范基地的单位,拥有开展家政服务职业教育或培训的师资、场所、实训基地和相应设施设备,具备家政服务专业教育培养资质或家政服务职业培训资质,2.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实训基地(1)申报时上一年度培训人数不少于500人次,(2)具有家政服务以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教师(含专职和兼职)占师资总数的20%以上,(2)具有家政服务以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教师(含专职和兼职)占师资总数的15%以上,1.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实训基地开展家政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合格率达80%以上,3.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实训基地与5家以上家政服务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一)广东省“南粤家政”省级培训示范基地申报表(附件3),与家政服务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建培训实习基地等佐证材料,7.承接政府部门有关家政扶贫、劳务合作等工作上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及参加公益事业、公益活动、慈善活动以及合作交流、服务明星评选等活动并获得较好成效的相关材料,附件:1.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南粤家政”省级培训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23号)2.关于开展广东省“南粤家政”省级培训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办〔2022〕27号)3.广东省“南粤家政”省级培训示范基地申报表4.培训人员花名册5.家政服务师资情况表6.无不良征信和违法行为承诺书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