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济南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关于转发鲁人社发〔2022〕15号文件做好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工作的通知》(济人社发〔2022〕10号)和济南市人社局、财政局、税务局《关于转发鲁人社发〔2022〕12号文件落实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政策意见的通知》(济人社发〔2022〕8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拟给济南医美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等21家参保单位发放“企业稳岗返还”,现予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2022年12月9日至2022年12月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或传真)实名反映,电话:84884517传真:84880166附件:商河县发放稳岗返还审核企业名单(第11批).xls商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