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关于印发《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2年12月版)》的通知公共函〔2022〕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现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2年12月版)》印发给你们,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2022年12月9日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2年12月版)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指导全国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抓好疫情防控和优化调整措施的实施,做好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公共文化服务,加强对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疫情防控指导,指导督促有关单位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三、防控措施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要遵守属地防疫要求,(一)场馆防控1.加强消毒清洁,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确保员工健康上岗,做好入场人员测温工作,根据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和疫情形势变化采取其他必要防控措施,四、做好线上线下公共文化服务各场馆要在加强疫情防控和确保安全的前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