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商务局2022年12月9日2022年农村电商项目验收方案根据《关于支持脱贫县继续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湘财农〔2021〕18号)、《2022年湖南省“数商兴农”专项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工作计划》(湘商电〔2022〕2号)等文件规定,以及县委县政府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的安排部署,全面完成“数商兴农”专项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目标任务,一、验收范围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的总体部署,对《2022年农村电商项目实施方案》(双商粮发〔2022〕23号)中所涉及的开放型经济与流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进行考核验收,二、验收要求及奖励标准(一)提升县域电商公共服务水平项目经报请县商务局备案的项目承建单位,对按标准建设到位并验收合格的项目实施单位给予奖励(每个项目单位最高不超过20万元),按标准建设到位并验收合格的项目单位,以此类推(每个项目单位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三)创新发展电商新业态新模式项目支持经报请县商务局备案并开展农产品上行建设的专业合作社或其他经营主体等,对按标准建设到位并验收合格的项目实施单位,给予奖励(每个项目单位最高不超过5万元),(四)电子商务宣传推介项目支持利用户外大型广告牌、公交站台广告位、墙体广告、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进行“数商兴农”助力乡村振兴宣传推广,对按标准建设到位并验收合格的电子商务宣传推介项目实施单位所产生的费用给予资金支持,(每个项目单位最高不超过10万元),县商务局负责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以及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