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指南一、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二、培训项目:企业新录用员工岗前培训、企业提升培训、就业技能培训三、受理对象:我县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包括县外注册公司在我县成立的子公司,不包括分公司、办事处、服务点等非独立法人,四、申请单位申请时需提交的材料:(1)企业职业技能培训申请表(2)企业职业技能培训学员花名册(3)技能培训学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及相关材料(4)培训师资介绍材料和企业资质(营业执照)相关材料五、受理部门:长春市朝阳区就业服务局六、办公地址:长春市朝阳区万宝街4号七、咨询电话:0431-88583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