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诏安县农业农村局诏安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诏安县青梅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研发体系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诏政农[2022]114号)及《诏安县财政局诏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诏安县乡村振兴青梅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诏政农【2021】93号)文件精神,诏安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组织人员对诏安紫梅山果酒研发有限公司的发酵型青梅酒科技研发体系建设项目和诏安县景扬食品有限公司景扬的青梅实验室配套建设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采取现场核查、资料档案审查和查看财务账目相结合的方式,对项目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现将验收合格名单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向县农业农村局投诉,公示期限:2022年12月9日-2022年12月16日监督电话:158598155510596-3323882附件:2021年诏安县青梅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研发体系项目验收合格名单公示附件诏安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12月9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