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先打后补”实施时间为2021年9月至2022年8月,我市共有12家养殖场符合“先打后补”场条件并严格按照关于印发《高邮市2021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方案》的通知(邮农〔2021〕117号,邮财农〔2021〕136号)提供完整材料,经测算,本年度我市共发放“先打后补”场补助1958655.23元,发放金额按照检疫证数量、我市2021年度“先打后补”资金总量以及省疫苗中标平均价综合测算,标准如下:生猪每头补助5.45元,鹅每羽补助0.42元,奶牛每头补助5.1元,蛋鸡每羽补助0.28元,立华肉鸡每羽补助0.09元,具体补助金额公示如下:企业名称2021.9-2022.8检疫畜禽数量(头/羽)补助标准补助金额(元)扬州立华畜禽有限公司187406520.091686658.68扬州东禾畜业有限公司97955.4553382.75扬州青青生态畜业有限公司38045.4520731.8高邮市巧妹子科技养殖园62775.4534209.65高邮市君发家庭农场16155.458801.75高邮市惠诚生态养殖园38915.4521205.95扬州市长旺畜牧养殖有限公司15045.458196.8高邮市华成牧业有限公司83755.4545643.75扬州天歌鹅业有限公司1465000.4261530扬州市扬大康源乳业业有限公司16715.18522.1高邮市龙虬镇兴北蛋鸡场240000.286720扬州市新世纪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09000.283052合计1958655.23高邮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