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板桥镇中沙村等村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情况公示根据《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社规〔2021〕14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关于修订海南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培训课时的通知》(琼人发函〔2022〕15号)文件要求,我中心委托海南新诚职业培训学校等在板桥镇中沙村等地组织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为以上机构发放培训补贴477400元,鉴定补贴43695元,为学员拨付伙食交通补贴112600元(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2022年12月9日至2022年12月15日五个工作日,期间,凡发现培训单位违反有关规定的,欢迎来电、来函反映(联系电话:25581039),东方市就业服务中心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