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现就申报2022年促消费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方向(一)支持汽车(含新能源、二手车、汽车下乡等)、家电、家居建材、餐饮等行业开展促消费活动,(二)支持社零指标重点支撑企业开展促消费活动,(三)支持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促消费活动,二、申报材料(一)企业营业执照或协会登记证书复印件,(二)促消费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包括企业或协会基本情况、促消费活动组织开展情况及成效(或项目基本情况)、申请支持资金额度等,(三)促消费活动方案,(四)促消费活动开展相关资料,三、申报程序(一)企业促消费资金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至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后,于12月14日以前行文报市商务局,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留存一份,(二)协会促消费资金申报材料12月14日以前直接报市商务局,株洲市商务局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