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批以下对象符合领取临时救助条件,核定发放临时救助金,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2月9日至2023年6月8日(公示期为6个月)监督电话:85521687救助对象姓名家庭居住村(居)委会家庭人口救助金额(元)救助日期甘桂灿南朗社区111602022年11月28日罗智广南朗社区111602022年11月28日张世界其他511602022年11月28日侯燕凤榄边311602022年12月5日罗顺团翠亨311602022年12月5日练伟光翠亨111602022年12月5日邹利花翠亨411602022年12月5日黎转焕白企511602022年12月5日刘家安白企311602022年12月5日罗汝玲白企411602022年12月5日中山市南朗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2022年12月9日注:未成年人信息不予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