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文化、广电、旅游、体育、文物保护等政策和法律法规,(四)研究拟订全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八)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九)负责全区文物和博物馆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项目实施,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建设,协同开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等市场的违法行为,(十六)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向省、市推荐和输送体育后备人才,负责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信用体系建设,(十九)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